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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成都市检察系统公开遴选优秀检察人员96名的公告

2013-04-22 16:41:29 成都人事考试网 https://sc.huatu.com/ 文章来源:成都人事考试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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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成都市委组织部 成都市人民检察院

关于2013年成都市检察系统公开遴选优秀检察人员的公告

  根据工作需要,现就2013年成都市检察系统公开遴选优秀检察人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遴选对象

  全国范围内符合职位条件、已进行公务员登记的在职公务员。

  二、遴选职位类别及名额

  本次共遴选7个类别职位的人员,即:检察官职位一(侦查员)、检察官职位二、法律政策研究人员职位、检察辅助人员职位一(会计)、检察辅助人员职位二 (计算机)、检察辅助人员职位三(法医)、司法行政人员(新闻)职位,包括20个检察院的44个具体职位,共计划遴选96人。

  (一)检察官职位一(侦查员)56名

  成都市人民检察院5名;

  成都市基层检察院共51名。

  (二)检察官职位二22名

  成都市人民检察院2名;

  成都市基层检察院共20名。

  (三)法律政策研究人员职位9名

  成都市人民检察院1名;

  成都市基层检察院共8名。

  (四)检察辅助人员职位一(会计)3名

  成都市基层检察院共3名。

  (五)检察辅助人员职位二(计算机)3名

  成都市人民检察院1名;

  成都市基层检察院共2名。

  检察辅助人员职位三(法医)2名

  成都市基层检察院共2名。

  司法行政人员(新闻)职位1名

  成都市人民检察院1名。

  三、遴选条件

  (一)遴选人员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政治素质良好,品行端正,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2、具有与遴选职位要求相匹配的任职经历和能力水平;

  3、公务员年度考核等次均为称职以上;

  4、参加遴选人员需经所在单位同意方可报考;

  5、符合所报考职位规定的条件(见《2013年成都市检察系统公开遴选优秀检察人员职位情况表》)。

  (二)具备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参加遴选:

  1、尚在试用期的;

  2、曾受党纪政纪处理的;

  3、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涉嫌犯罪正在被调查或者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

  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四、开考比例

  (一)本次遴选开考比例为3:1,即各检察院每个具体职位交纳考试费用的报名人数与遴选计划数之比不低于3:1。报名结束后,由市检察院按照3:1的比例,确定首批实际遴选计划数并在网上公布,其中:

  遴选计划为1人的职位,如报名人数不足3人,则不开考;达到3人,则正常开考。

  遴选计划为2人的职位,如报名人数不足3人,则不开考;如为3-5人,则首批遴选计划减为1人;达到6人,则正常开考。

  遴选计划为3人以上的职位,参照上述做法进行。

  (二)因未达到开考比例相应减少或不能开考的遴选职位,在首批遴选结束后可统一纳入调剂。

  (三)因未达到开考比例不能开考的职位,在报名结束后,报考该职位的人员可向市检察院申请改报其他开考的职位。改报人员需符合相应职位条件。

  五、遴选程序

  (一)发布公告

  由中共成都市委组织部、成都市人民检察院联合发布遴选优秀检察人员公告。公告在最高人民检察院正义网(网址:http://www.jcrb.com)、四川人事考试网(网址:http://sc.huatu.com/)、成都人事考试网(网址:http://chengdu.huatu.com/)、成都组工网(网址:http://cdzzb.chengdu.gov.cn)、成都检察网(网址:http://www.cdjcy.gov.cn)上发布。

  (二)报名

  1、报名程序。采用网络报名方式,报名网站为成都人事考试网,报名时间为2013年4月22日—5月11日。报名按以下程序进行:

  ⑴选择报考单位及职位。报考者登录网站,认真阅读“公告”,了解参加此次遴选的具体检察院,选择其中一个检察院的一个具体职位报名,如愿意服从调剂,应在相应栏目内注明。

  ⑵填报信息。报考者按网络提示进行注册,如实、准确填写《成都市检察系统公开遴选优秀检察人员报考信息表》,并按网上提示上传JPG格式、20K左右 的近期免冠证件照片。报考者如隐瞒有关情况或提供虚假材料,取消参与遴选资格,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本人承担。报名成功后应按网络提示打印《成都市检察系统 公开遴选优秀检察人员报考信息表》两份,供资格审查时使用。

  2、网上缴费。报名成功的考生,在2013年4月24日—5月12日中午12:00前登录网站的相关页面缴费(按照四川省财政厅、四川省物价局川价费〔2003〕237号文件规定,笔试考务费两科共100元)。报考者只能选择一个具体职位进行网上缴费。网络报名成功后未在规定时间内缴费者,视为自动放弃。

  3、查看职位报名情况。报名期间,成都人事考试中心将在报名网站公布各职位的报名情况,供考生参考。缴费截止后,考生应于2013年5月13日登陆报名网站查看各职位的笔试开考情况。

  因未达到开考比例不能开考的职位,报考该职位的人员可于2013年5月14日中午12点前向市检察院申请改报其他开考的职位。改报人员需符合相应职位条件。

  4、打印准考证。报名成功并缴费的考生,凭身份证号、姓名,于2013年5月16日登录报名网站打印本人准考证,并在考试当天持本人准考证和身份证原件(不含过期临时身份证、过期身份证、身份证复印件)到指定考点参加考试。

  (三)考试及资格审查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两部分,总分为100分;笔试、面试成绩各为100分,折合成绩分别占总分的50%。笔试共2科,每科总分为100分,折合成绩分 别占笔试总成绩的50%。笔试后,将根据笔试成绩分别划定7个类别职位进入面试的合格分数线,笔试成绩未达到合格分数线的人员不得进入资格审查及面试。

  资格审查在面试前进行。

  1、笔试

  ⑴笔试内容:

  检察官职位一(侦查员)、检察官职位二:行政能力测验、检察专业知识与实务;

  法律政策研究人员职位、司法行政人员(新闻)职位:行政能力测验、申论;

  检察辅助人员职位一(会计):行政能力测验、财会专业知识与实务;

  检察辅助人员职位二(计算机):行政能力测验、计算机专业知识与实务;

  检察辅助人员职位三(法医):行政能力测验、法医学专业知识与实务;

  ⑵笔试时间及地点:笔试时间为2013年5月18日(具体时间及详细地点见《准考证》)。

  ⑶笔试成绩及合格分数线公布:笔试成绩及合格分数线于2013年6月3日公布,考生可通过报名网站进行查询。

  ⑷笔试成绩查分:笔试成绩公布后,若考生对自己的成绩有疑问,可于2013年6月3日—6月4日中午12:00前向市检察院电话申请查分。

  2、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工作由成都市人民检察院组织实施。针对每个检察院的具体职位,根据考生笔试成绩,按照3:1的比例,在报考该职位且笔试成绩达到合格分数线的 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进入资格审查人员名单。最后一名笔试成绩相同的,可一并进入。对于达不到比例要求的职位,报考该职位且笔试成绩达到合格分数 线的人员,可全部进入资格审查。

  考生在接到资格审查通知后,应根据《2013年成都市检察系统公开遴选优秀检察人员职位情况表》所列职位要求,携带公务员登记表复印件(加盖组织人事部门公章)、《成都市检察系统公开遴选优秀检察人员报考信息表》(附照片)、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专业技能证书、所在单位同意报考的公函、获奖证书、工作经历证明等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参加资格审查,任单位中层副职以上领导职务的考生应提供任职证明文件以供审核。

  资格审查时间为2013年6月7日。

  资格审查合格者,进入面试,并发放《面试通知书》;资格审查不合格者,取消面试资格,并在报考该职位且笔试成绩达到合格分数线的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递补人员。递补人员经资格审查合格后进入面试。

  3、面试

  面试工作由成都市人民检察院负责组织,时间暂定为2013年6月15日(具体时间以资格审查时通知为准)。

  面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未达到面试合格分数线的人员不能进入体检。

  (四)体检

  根据笔试、面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首批实际遴选计划数等额确定进入体检人员名单。体检原则上在面试后3日内进行。体检的项目和标准按修订后的《公 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执行。遴选单位或考生对体检结论有疑问的,可提出复检要求。复检要求应在接到体检结 论通知之日起3日内提出,复检只能进行一次,并以复检结果为准。

  体检及复检原则上在3周内结束。体检合格的,进入考察环节;体检不合格、不能作出结论或未完成所有体检项目的,不进入考察环节,缺额依次递补。

  (五)考察

  考察由成都市人民检察院统一组织。考察不合格出现的缺额,依次递补。

  (六)公示

  经体检、考察合格的人员,由中共成都市委组织部、成都市人民检察院进行公示。公示期间接受社会举报,期限7天。举报者应以真实姓名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

  (七)办理调动

  对公示无异议的拟遴选人员,按程序办理相关调动手续。首批遴选结束。

  (八)调剂

  1、首批遴选结束后,未能实现足额遴选的职位,由各遴选单位根据工作需要报市检察院同意后确定是否进行调剂。进行调剂的,由遴选单位与通过资格审查且面试合格的落选人员进行双向选择。

  2、调剂在报考同一类别职位人员中进行。调剂人员需符合职位要求条件。

  3、对调剂人员仍需按要求组织体检、考察。

  4、在遴选工作进行期间曾主动放弃遴选的人员,不得参加调剂。

  六、纪律与监督

  本次遴选工作本着公开、公正、公平原则,自觉接受人民群众和社会舆论的监督,认真受理群众检举、申诉和控告,并按照管理权限妥善处理。

  七、本公告由中共成都市委组织部、成都市人民检察院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28—87782608,87782522。

  附:《2013年成都市检察系统公开遴选优秀检察人员职位情况表

  中共成都市委组织部 成都市人民检察院

  2013年4月22日

(编辑:adm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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