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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计之档案销毁

2015-09-27 16:47:55 成都人事考试网 https://sc.huatu.com/ 文章来源:华图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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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5年四川农信社考试招聘已经正式启动,鉴于本次考试内容变化,四川华图金融研究院所有专家讲师为大家精心准备了四川农信社学习速递系列考点汇总,希望对广大考生有所帮助,现在让我们一起来学习四川华图2015年四川农信社学习速递系列——会计之档案销毁。
会计档案的销毁是会计档案这个知识点中的一个重要考点,通常会通过客观题的形式进行考核。到了档案的保管期限后,档案需要被销毁,但是会计档案的销毁并不是随意而为之的,它有严格的档案销毁程序以及相关的要求,下面我们来分别介绍。

                                            
       上面的图标即为档案的销毁程序,特别要注意的一个重要考点是一定是单位档案机构和会计机构共同派员监督销毁,这个常在选择题中出现。
       那么是否所有的到了档案保管期限的会计档案都必须销毁?这里我们需要记住,即便到了保管期也不能销毁的档案有:(1)对于未结清的债权债务以及涉及其他未了事项的原始凭证不得销毁,应单独抽出,另行立卷,并在会计档案销毁清册和会计档案保管清册中列明;(2)正在项目建设期间的会计档案。
        以上内容都是会计档案销毁中的重要考点,下面我们通过两道模拟题来检验同学们掌握的程度。
        【题干】关于会计档案的销毁,下列说法正确的有(    )。
      A.应当由本单位财务会计部门提出销毁意见
      B.应当编制会计档案销毁清册
      C.单位负责人应在销毁清册上签署意见
      D.应当由单位档案机构和会计机构共同派员监销
     【答案】BCD
     【解析】会计档案的销毁应当由本单位档案机构提出销毁意见,并编制会计档案销毁清册,故A错误,B正确;单位负责人应在销毁清册上签署意见,C正确;应当由单位档案机构和会计机构共同派员监销,故D正确。
     【题干】按照《会计档案管理办法》的规定,下列说法中正确的有(    )。
       A.会计档案的保管期限分为3年、5年、10年、15年、25年5类
       B.正在建设期间的建设单位,其会计档案不论是否已满保管期限,一律不得销毁
       C.固定资产卡片于固定资产报废清理后保管5年
       D.会计档案为本单位提供查阅利用,不得借出,如有特殊需要,经本单位负责人批准,可以提供查阅或复制
      【答案】BCD
      【解析】会计档案的保管期限分为:3年、5年、10年、15年、25年、永久,故A正确。正在建设期间的建设单位,其会计档案不论是否已满保管期限,一律不得销毁,故B正确;固定资产卡片于固定资产报废清理后保管5年,C正确;会计档案为本单位提供查阅利用,不得借出,如有特殊需要,经本单位负责人批准,可以提供查阅或复制,D正确。
       此外四川华图温馨提醒各位同学,本次四川农信社考试专业知识多,可能考查较细致,诸位一定要提前做好备考准备。关注四川华图官网下载农信社《新大纲宝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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