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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津县教育局 2019年秋季教师资格认定工作公告

2019-09-24 15:16:37 成都人事考试网 https://sc.huatu.com/ 文章来源:新津县教育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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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津县教育局 2019年秋季教师资格认定工作公告

  一、新津县教育局认定范围

  (一)户籍或居住地(须持当地居住证且在有效期内)在新津县行政辖区内的人员;

  (二)驻新津部队现役军人和现役武警。

  (三)各类成人教育的应届毕业学生认定教师资格,需取得毕业证后,到户籍所在地或居住地(须持当地居住证且在有效期内)认定;今年秋季不面向应届在校学生开展教师资格认定(含中职类院校);

  (四)申请资格种类仅限于初级中学教师资格、小学教师资格和幼儿园教师资格;高级中学教师资格、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和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请向成都市教育局申请,高校教师资格请向省级教育行政部门申请。

  二、申请程序

  (一)申请人于于2019年9月23日--10月25日(7:00—24:00)(如遇特殊情况另行公告)登录中国教师资格网(www.jszg.edu.cn)教师资格认定申请人网报入口按要求进行网上报名、上传照片,并查看体检、现场确认的时间和地点;

  (二)在规定的时间内到指定的体检医院进行体检(时间、地点公布在网上报名的“注意事项”里);

  (三)在规定的时间内到指定的地点进行现场确认(时间、地点公布在网上报名的“注意事项”里);

  (四)申请人现场确认时必须提交的材料。

  1、所有申请人现场确认时须提交的材料:

  ①第二代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户口簿原件;

  ②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③体检报告;

  ④《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⑤《个人承诺书》(在网上报名界面下载打印、本人签名拍照后,在填写报名信息时按程序要求上传)。

  ⑥近期二寸半身正面免冠彩色照片二张。(应与网上申报时上传相片同底版,相片背面写明姓名、身份证号)。

  2、师范教育类专业申请者,现场确认时除上述(①-⑥)外还须提交下列材料:

  ① 教育学、教育心理学课程考试成绩单复印件(复印件上必须加盖档案管理部门的印章);

  ②教育教学实习鉴定表复印件(复印件上必须加盖档案管理部门的印章)。

  3、非师范教育类专业申请者,现场确认时除上述(①-⑥)外还须交验下列材料:

  教育学、教育心理学自考合格成绩单原件及复印件。

  4、国考合格的考生现场确认时除上述(①-⑥)外还须带上:

  《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需在有效期内)原件及复印件一份。申请认定学科与考试合格证明上的学科一致。

  5、在居住地申请认定的,还应当提交有效的居住证原件和复印件;驻新津现役部队军人及现役武警应提供所属部队出具的人事关系证明。

  温馨提示:《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请申请认定人员在网上认真填写,由认定机构下载打印(现场确认时申请认定人员不再提供)。

  三、咨询电话:82511600 82516804

  新津县教育局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

  二О一九年九月二十日

(编辑:wen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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