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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成都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春季公开招聘编外人员28人公告(2)

2020-03-27 08:48:17 成都人事考试网 https://sc.huatu.com/ 文章来源:成都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导读】成都人事考试网同步成都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发布:2020年成都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春季公开招聘编外人员28人公告(2),详细信息请阅读下文!如有疑问请加【成都华图微信客服】 ,更多资讯请关注四川华图微信公众号(schuatu),成都华图培训咨询电话:点击查看,微博:@四川华图

  应聘综合业务受理岗的人员需参加认知能力测试,主要考察应聘人员信息整合、逻辑推理、数据计算、语言应用等方面能力。

  2. 专业能力测试

  应聘文秘宣传岗、贷款审查岗的人员需参加专业能力测试。其中,文秘宣传岗主要测试公文写作技能、新闻宣传稿撰写等方面内容;贷款审查岗主要测试基础金融知识、公积金贷款业务政策及办理流程等方面内容。

  应聘人员未按时参加笔试的,取消其笔试资格。笔试成绩占总成绩的50%。

  (四)面试

  本次招聘采取网络面试方式,笔试成绩合格者具备面试资格,合格线由我中心统筹划定。在具备面试资格人员中,遵从调剂规则前提下,同一岗位招聘人数与进入面试人数为1:3,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排序确定面试人员名单。达不到1:3比例的,视情况调减面试比例或调减(取消)相应岗位招聘名额。岗位若有调减将在面试前通过我中心网站(http://cdzfgjj.chengdu.gov.cn)公布。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组织实施,面试时间及注意事项等另行通知,面试人员名单将在我中心网站公布。受我中心委托的招聘专业机构可视考试报名情况适当调整面试组织实施方式。

  未按时参加面试、弄虚作假、主动放弃者,取消其面试资格。由此产生的空额,由我中心在具备面试资格人员中按照笔试成绩由高到低调剂递补的方式安排面试,每个岗位最多递补2次。

  总成绩计算方式: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总成绩得分从高到低按招聘人数与面试人员1:1的比例等额进入政审环节。

  (五)政审

  应聘人员需提交无违法犯罪记录证明(凭本人身份证、户口簿在户口薄所辖派出所开具),2020年高校应届毕业生还需提供学校出具的政审证明,政审不合格者取消应聘资格,并按照已参加面试人员成绩从高到低依次等额递补,每个岗位最多递补2次。

  (六)体检

  1.根据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照招聘计划数1:1比例确定体检人员。进入体检人员名单在我中心网站公布。

  2.体检在指定的医疗机构统一进行。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2号)和《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规定执行。体检所产生的一切费用由进入体检人员本人承担。应聘人员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的,可在体检结论公布之日起3日内向我中心提出书面复检申请。复检由我中心指定到除原体检医院以外的三级甲等综合性医院进行。复检只进行一次,只复检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体检结论以复检结果为准。应聘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以及未在规定的期限内完成规定项目体检的,视为自动弃权。应聘人员体检不合格或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隐瞒重要病史等导致体检结果不实的,取消拟聘资格。

  3.因进入体检人员未按要求参加体检(或体检不合格)出现的空额,按照已参加面试人员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按程序等额递补,每个岗位最多递补2次。

  (七)公示

  经考察合格的拟聘人员,在我中心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接受社会举报,举报者应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公示期间如有违规、违纪或涉及资格条件的反映,经查实后不符合应聘资格条件的,取消其拟聘资格。取消拟聘人员资格或公示后因本人原因自愿放弃出现的空额,不再递补。

  (八)招聘录用

  1.经考察、公示无异议的拟聘人员由我中心审核确认,拟聘人员应在规定时限内报到,逾期未报到者,视为自动放弃。由此产生的空额,不再递补。拟聘人员正式报到后的一个月内与我中心签订《劳动合同书》。薪酬待遇按我中心薪酬管理相关规定执行。

  2.2020年高校应届毕业生应与我中心签订三方协议,待毕业取得毕业证后签订《劳动合同书》,若未取得毕业证的,视为不符合岗位条件,取消录用资格。由此产生的空额,不再递补。

  3.拟聘人员报到后,需进行理论培训及跟岗培训。培训期满经理论培训和跟岗培训考核均合格的,上岗试用;理论培训、跟岗培训有一项不合格或两项不合格的,视为不符合录用条件,按试用期不合格处理。在试用期间经试用期考核合格的,办理转正相关手续;不合格的,视为不符合录用条件,解除劳动合同。

  五、咨询及监督

  本公告未尽事宜,由成都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人力资源管理部负责解释,联系电话:028-86279947。

  招聘单位和工作人员在公开招聘中,确保信息、过程、结果公开,接受社会及有关部门的监督。对违反规定、弄虚作假聘用的人员一经查实,不论哪个环节都将直接取消其聘用资格,并对相关人员按照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编辑:wen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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