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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四川省人民政府科学城办事处所属医疗机构招聘12人公告(2)

2020-04-16 17:28:58 成都人事考试网 https://sc.huatu.com/ 文章来源:四川人事考试基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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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报考者填写的《报名登记表》应为电脑打印版,字迹工整清晰。

  报考者提供的个人信息材料必须真实可靠,准确无误。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工作始终,在招聘的任何环节发现报考者不符合报考条件、弄虚作假、违反回避制度的,报考或聘用资格一律无效,责任自负。

  四、考试

  本次公开招聘采取面试方式进行,主要考核应聘人员的知识结构、逻辑思维、专业素养、沟通协调能力等。

  ㈠面试时间及地点

  面试时间及地点详见《面试通知书》。面试当日,面试人员持本人有效身份证按面试通知规定的时间、指定的地点准时到面试考场签到候考。签到时上述证件不齐备的和未到考场签到候考的,作自动放弃面试资格处理,责任自负。

  ㈡面试成绩公布

  四川省科学城卫生健康委员会将于面试工作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在科学城办事处阳光政务网站公布实际参加面试人员的考试成绩及体检人员名单。

  面试人员面试成绩低于60分的,取消应聘资格。

  五、体检

  ㈠体检人员确定

  根据招聘岗位名额,按照报考者的考核成绩,由四川省科学城卫生健康委员会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确定体检人员。

  ㈡体检标准

  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人社部发〔2010〕19号)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执行。其中,乙肝检测项目按国家人社部、教育部和卫生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的要求执行。体检费用由报考者自理。

  体检由四川省科学城卫生健康委员会组织在指定的二级甲等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时间、集合地点及人员名单随面试人员考试成绩公布。

  未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以及未在规定期限内完成规定项目体检的报考者,视为自动弃权。

  ㈣复检及递补

  初次体检不合格的,本人可在接到体检结果通知5日内申请复检一次。申请复检人员的体检结果以复检结果为准。

  某岗位因体检人员自动弃权或体检不合格而出现的空额,按照报考者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不低于60分)依次等额递补体检人员。

  六、考核

  四川省科学城卫生健康委员会对体检合格人员的政治思想素质、遵纪守法情况、道德品质修养等方面进行综合考核,并对其与报考相关的人事档案等材料的真实有效性和报考资格进行核实确认。对考核中取消报考资格以及通过考核的报考者在公示前自动放弃出现的招聘岗位空额,不再递补。

  七、公示

  考试、体检、考核合格者由四川省科学城卫生健康委员会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在科学城办事处阳光政务网站上公示7个工作日。

  公示内容包括拟聘人员的姓名、性别、年龄、招聘岗位要求的本人其他有关基本情况、考试成绩、排名等,并公布监督举报电话。举报者应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凡以匿名或其他方式反映的问题不予受理。

  对公示期间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取消被公示人拟聘用人员资格,不再予以审核确认;公示期间因被公示人弃权或因其被举报查实取消资格后出现的空额,不再递补;公示后因拟确认人员弃权等原因出现的招聘名额空额,不再递补。

  八、审核确认和办理聘用手续

  公告公示无异议人员由四川省科学城卫生健康委员会通知报送以下材料的时间和地点。

  ㈠在职人员及委培、定向毕业生,须征得原工作单位及委培、定向单位同意,提供原单位出具的同意其到招聘单位应聘的书面材料(通过审核确认后,再按招聘单位要求提供正式同意解除聘用(劳动)合同或者同意流(调)动的书面材料)或者生效的劳动(人事)争议仲裁裁决书等有效书面证明材料。

  ㈡2020毕业生应在2020年7月31日前提供毕业证书、学位证书。

  四川省科学城卫生健康委员会负责对应聘人员所提供材料的真实性进行审查,并在汇总后将符合招聘公告要求的拟确认人员的相关材料报四川省人民政府科学城办事处审核确认。

  通过四川省人民政府科学城办事处审核确认的人员,取得聘用人员资格。四川省科学城卫生健康委员会凭确认复函,通知取得聘用资格的人员在规定的时间内到用人单位报到,并按照有关规定签订事业单位人事聘用合同,实行事业单位聘用制管理。

  逾期或不能按要求提供上述材料的以及通过审核确认后未按规定时间报到的,视为自动放弃,取消其拟聘(聘用)人员资格。因以上原因产生的空额,不再递补。

  九、纪律与监督

  有关单位和工作人员在公开招聘中,应确保信息、过程、结果公开,接受社会及有关部门的监督。对违反规定、弄虚作假聘用的人员一经查实,取消其聘用资格,并对相关人员按照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凡违反人事部令第6号第三十条和考风考纪规定,特别是不按公告进行资格审查的,按省人社厅、省监察厅印发的《四川省人事考试违规违纪行为处理办法(试行)》和人事部令第6号第三十条、第三十一条等规定严肃处理,情节严重的给予政纪党纪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编辑:Libinu)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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