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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都江堰市学校(幼儿园)招聘56名工作人员(含支教定招)公告(4)

2020-05-22 15:24:56 成都人事考试网 https://sc.huatu.com/ 文章来源:成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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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报考定向招聘岗位人员须提供服务期满证书的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无法出具服务期满证书的须提供服务所在区(市)县具有大学生志愿者管理权限的部门出具盖章的证明材料,内容包括志愿者姓名、身份证号、所属项目计划、服务的单位、协议服务期的年限、服务期是否已满、考核结果)、未被机关或事业单位录(聘)用证明材料、考核材料、服务协议相关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

  原件校验合格者领取《面试通知书》。

  3.原件校验要求:原件校验时,如发现报考者不符合报考条件或弄虚作假,将取消其面试资格,造成损失由本人承担。逾期未参加原件校验者,视为自动放弃。校验不合格或逾期未参加原件校验而产生的空额,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一次。

  (三)面试

  1.面试时间、地点:详见《面试通知书》。

  2.面试方式:专业能力测试(说课)。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低于60分者不予聘用。

  3.面试比例:同一招聘岗位的招聘人数与面试考生人数之比为1∶2,按比例笔试折合成绩最后一名若出现并列人员,一并进入面试。达不到上述比例的,相应调减招聘人数。无法调减的,由主管部门对其报考条件相同、相近的岗位合并或以划定面试合格分数线的方式报经主考机关同意后组织面试。

  4.收费标准:根据四川省发展改革委员会、四川省财政厅《关于重新公布人力资源保障部门行政事业性收费的通知》(川发改价格〔2017〕472号)文件规定,收取面试费80元/人。

  (四)总成绩公布

  进入面试人员总成绩通过都江堰市人民政府门户网(www.djy.gov.cn)公布(如总成绩相同,按面试成绩排序;如面试成绩也相同则进行面试加试,按加试后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进行排序)。

  七、体检

  依据招聘岗位及招聘人数,按照总成绩排序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确定进入体检人员名单。(如总成绩相同,按面试成绩排序,如面试成绩也相同则进行面试加试,按加试后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进行递补。)。

  (一)体检标准参照《四川省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体检工作指导意见》规定执行。体检所产生的一切费用由进入体检人员本人承担。

  (二)进入体检人员初次体检不合格的,可在接到体检结果通知三日内申请复检一次。复检由都江堰市人社局指定到除原体检医院以外的二级甲等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申请复检人员的体检结果以复检结果为准。

  (三)因进入体检人员未按要求参加体检或体检不合格出现的空额,按照该招聘岗位已参加面试人员总成绩排序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一次。若依次递补人员总成绩相同,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进行递补。如面试成绩也相同则进行面试加试,按加试后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进行递补。

  八、考察

  考察工作参照《关于做好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的通知》(国公局发〔2013〕2号) 文件规定执行。因进入考察人员本人原因导致无法进行考察或考察不合格出现的空额,按照进入面试人员总成绩排序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一次进入体检和考察。若依次递补人员总成绩相同,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进行递补。如面试成绩也相同则进行面试加试,按面试加试后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进行递补。

  九、公示聘用及报到

  对体检和考察合格的拟聘人员通过都江堰市人民政府门户网(www.djy.gov.cn)公示,公示期7天。经公示无异议的拟聘人员按相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对公示期间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应聘资格条件的,取消该拟聘人员的拟聘资格,出现的空额不再递补。

  (一)因疫情原因,按照人社部发〔2020〕24号“先上岗、后考证”文件精神,此次公招的应届高校毕业生(含毕业后2年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2018、2019届高校毕业生)暂未取得应聘岗位条件要求教师资格证,但若符合教师资格考试报名条件和教师资格认定关于思想政治素质、普通话水平、身体条件等要求的,可先不提供相应教师资格证,但一经聘用应在试用期内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试用期为1年,试用期满仍未取得的,依法解除聘用合同。

  (二)按照“县管校用”相关政策规定,公开招聘的中小学教师由都江堰市教育局下属市教师管理中心根据各学校的学科需求统筹安排工作岗位(招聘单位明确为具体学校的除外)。拟聘人员应在规定的时限内向单位报到,逾期未报到者,视为自动放弃,由此产生的空额不再递补。

  (三)公开招聘的工作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满不合格者予以解聘。

  (四)公开招聘的工作人员办理正式聘用手续后,在首次聘用单位最低工作年限不得低于三年。

  十、咨询及监督

  为保证我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工作的顺利进行,维护招考工作的公正性、严肃性,欢迎社会各界予以监督。

  监督电话:都江堰市纪委监委驻市人社局纪检监察组 (028)61929141 (编辑:wen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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