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都江堰市教育系统2019年人才引进12人公告(2)

2019-07-12 17:04:07 成都人事考试网 https://sc.huatu.com/ 文章来源:都江堰市人民政府网

【导读】成都人事考试网同步都江堰市人民政府网发布:都江堰市教育系统2019年人才引进12人公告(2),详细信息请阅读下文!如有疑问请加【成都华图微信客服】 ,更多资讯请关注四川华图微信公众号(schuatu),成都华图培训咨询电话:点击查看,微博:@四川华图

  (一)体检标准参照《四川省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体检工作指导意见》规定执行并增加尿检环节。体检所产生的一切费用由进入体检人员本人承担。

  (二)进入体检人员初次体检不合格的,可在接到体检结果通知三日内申请复检一次。复检由招聘主管部门指定到除原体检医院以外的二级甲等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申请复检人员的体检结果以复检结果为准。

  (三)因进入体检人员未按要求参加体检或体检不合格出现的空额,按照该选调岗位已参加面试人员总成绩排序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一次。

  五、考察

  考察工作参照《关于做好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的通知》(国公局发〔2013〕2号)文件规定执行。进入考察人员,因本人原因导致无法进行考察或考察不合格出现的空额,按照进入面试人员总成绩排序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一次进入体检和考察。

  六、公示聘用及报到

  对体检和考察合格的拟聘人员,通过都江堰市人民政府门户网(www.djy.gov.cn)公示,公示期7天。经公示无异议的拟聘人员办理聘用手续。对公示期间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应聘资格条件的,取消该拟聘人员的聘用资格,出现的空额不再递补。

  七、其他

  引进人才执行事业人员工资及有关待遇。取得“985”院校全日制硕士及以上研究生学历的,或取得海(境)外知名高校(毕业当年所在学校QS排名前100名)硕士及以上研究生学历的,可享受都江堰市引进人才待遇。其余人员不享受都江堰市引进人才待遇。引进人才按照事业人员管理有关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满不合格者予以解聘。

  此次招聘人员办理正式聘用手续后,从聘用之日起,在都江堰市最低工作年限不得低于5年,服务期内不得调离本市。

  八、咨询及监督

  为保证我市人才引进工作的顺利进行,维护人才引进工作的公正性、严肃性,欢迎社会各界予以监督。

  监督电话:

  中共都江堰市纪委监委派驻市人社局纪检监察组,(028)61929141;

  中共都江堰市纪委监委派驻市教育局纪检监察组,(028)87141178。

  咨询电话:

  都江堰市教育局人事科,(028)87133065。

  附件:1.都江堰市2019年教育系统人才引进岗位一览表(共12人)

  2.都江堰市教育系统2019年人才引进报名表

  都江堰市教育局

  2019年7月11日

  附件1、2

(编辑:wen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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