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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面向国(境)外部分知名高校选调2021届优秀大学毕业生公告(2)

2020-11-05 09:57:48 成都人事考试网 https://sc.huatu.com/ 文章来源:四川人事考试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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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资格初审通过且照片质量合格的考生,须于12月18日前登陆报名网站,按网络提示打印《四川省2021届急需紧缺专业选调生报名推荐表》一式两份。

  资格审查贯穿选调全过程,任何时候发现考生资格不符,即取消选调资格。

  3.打印准考证。资格初审通过和照片质量合格的考生,于2020年12月1日至12月4日登陆报名网站打印本人准考证(使用a4纸打印,黑白、彩色均可,保证字迹、照片清晰),并在考试当天持本人准考证和第二代有效居民身份证,到指定的考点参加考试。过期身份证和身份证复印件不得作为参加考试证件。无准考证不准进入考场。

  (二)笔试

  笔试科目1门,采取闭卷方式进行,内容包括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公共基础知识、公文写作等,满分100分,占考试总成绩的50%。

  笔试时间为2020年12月6日,考场设在天津、上海、长沙、成都,考生在网上报名时可根据自身情况选择考区参加。

  笔试成绩于2020年12月18日前在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官网(http://rst.sc.gov.cn/)“人事考试”专栏公布。

  省委组织部根据笔试情况划定笔试合格分数线,未达到合格分数线的人员,不能进入面试。

  因疫情防控等原因,需调整笔试时间、考区、地点等事项的,将在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官网(http://rst.sc.gov.cn/)“人事考试”专栏另行通知,请及时关注相关信息。

  (三)面试

  省直选调部门和成都市,分别在第一职位志愿报考同一职位的笔试人员中,根据笔试成绩,按选调名额的3倍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各职位进入面试人员名单。最后一名笔试成绩相同的,一并进入面试。第一职位志愿填报省直部门但未进入省直部门面试环节的,将第二、三、四职位志愿分别视为第一、二、三职位志愿处理。

  其他市(州)职位人员的面试,所有第一职位志愿报考该市(州)和第二职位志愿报考该市(州)且未进入省直选调部门或成都市面试的考生,均可参加。

  省直选调部门和市(州)党委组织部在面试前对考生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不合格的,取消面试资格。资格审查的具体时间、地点由省直选调部门和市(州)党委组织部在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官网(http://rst.sc.gov.cn/)“人事考试”专栏另行通知。因资格审查不合格、考生自愿放弃等形成的省直部门职位缺额,可按笔试成绩依次递补;市(州)职位缺额,不再递补。

  面试由省直选调部门、市(州)党委组织部组织实施,采取结构化方式进行,满分100分,占考试总成绩的50%。省委组织部根据面试情况,划定面试合格分数线。未达到面试合格分数线的人员,不能进入下一环节。面试的具体时间、考区、地点由省直选调部门和市(州)党委组织部另行通知,考生应按要求携带第二代有效居民身份证等相关证明材料参加面试。

  因疫情防控等原因,需调整面试时间、考区、地点等事项的,将在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官网(http://rst.sc.gov.cn/)“人事考试”专栏另行通知,请及时关注相关信息。

  (四)签约

  在第一职位志愿报考同一职位的考生中,根据考试总成绩(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各职位拟签约人选。因考生自愿放弃等原因形成的缺额,可在第一职位志愿报考该职位且符合条件的考生中按考试总成绩依次递补(考试总成绩相同的,取笔试成绩高者)。市(州)职位无可递补人员的,可在第一职位志愿报考该市(州)的其他考生中按性别条件,根据考试总成绩依次递补。

  市(州)职位递补后还有缺额的,在第二职位志愿报考该职位且符合职位条件、资格审查合格的考生中,根据考试总成绩依次确定拟签约人选。递补后仍有缺额的,可在第二职位志愿报考该市(州)的其他资格审查合格考生中按性别条件,依次递补。以此类推。

  按4个职位志愿分轮次签约后剩下的缺额,根据工作需要、考试总成绩等,在全省范围内对所填志愿均未进入拟签约人选范围的考生统筹调剂递补。

  拟签约人选签约后进入体检、考察环节,后续因体检、考察不合格等原因出现的缺额,不再递补。签约的时间和具体安排,由省直选调部门和市(州)党委组织部另行通知。未在通知规定时间内签约的,视为自愿放弃选调资格。

  (五)体检、考察

  体检由省直选调部门、市(州)党委组织部组织实施,按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公告发布后至本次招考体检实施时,如国家出台体检新规定,按照新规定执行。选调单位或考生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提出复检要求。复检只进行一次,体检结论以复检结果为准。 (编辑:Libinu)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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