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11-23 13:45:38 成都人事考试网 https://sc.huatu.com/ 文章来源:成都人事考试网
【导读】成都人事考试网同步成都人事考试网发布:四川旅游学院2020年12月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2),详细信息请阅读下文!如有疑问请加【成都华图微信客服】 ,更多资讯请关注四川华图微信公众号(schuatu),成都华图培训咨询电话:点击查看,微博:@四川华图
(7)按照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的意见》规定,由人民法院通过司法程序认定的失信被执行人。
(8)有违反有关规定不适宜报考事业单位的。
三、招聘岗位、名额
本次招聘均在事业单位经批准设置的岗位内招聘,招聘名额为15名。具体岗位见《岗位和条件要求一览表》。
四、报名、缴费、公布岗位调减及退费
(一)时间安排(根据新冠肺炎疫情防控要求,本次招聘可能会调整考试日程,调整情况将提前在四川旅游学院网站予以发布,请报考人员随时关注变化情况并做好相应安排)
1.网上报名:2020年11月25日09:00至11月28日12:00。
2.网上初审:2020年11月25日09:00至11月28日17:00。
3.网上缴费:2020年11月25日09:00至11月29日17:00。
4.准考证打印:2020年12月9日至12月11日。
5.笔试时间:暂定2020年12月12日(具体时间详见准考证)。
(二)报名方式
本次公开招聘采取网上报名、网上缴费方式进行,不组织现场报名。报名网站:登录成都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http://cdhrss.chengdu.gov.cn)官网,点击右侧“个人服务—>人事考试”栏进入成都人事考试网报名。
(三)报名程序
1.明确要求。报考者登录报名网站后,应认真阅读本公告,详细了解招聘对象、范围、条件以及有关政策规定和有关注意事项等内容,根据自身情况选择完全符合报考条件的一个岗位报名,每个报考者在本次公招中限报一个岗位。
2.报名注册。报考者须按网络提示进行注册,填写个人基本信息并上传照片(已经注册的报考者可直接登录报名)。电子照片须为本人近期免冠正面证件照,格式为jpg,像素为102(宽)×126(高),大小在20KB至160KB之间。报考人员可下载并使用自动审核程序处理后上传照片,系统会自动审核照片。不按规定上传照片者,将无法通过资格初审和缴纳报名费。上传照片与本人不符的,将不能参加本次考试。
3.填报信息。上传照片审查合格的报考者,在网上选择应聘岗位后应如实、准确填写《应聘资格审查表》的各项内容并认真核对,确认无误后提交。如因填写错误、不完整、不准确造成最终资格审查不通过的,由此产生的后果由应聘人员自行承担。
4.资格审查。本次考试由四川旅游学院负责进行网上初审。报考者提交《应聘资格审查表》后的1-2个工作日,登录成都人事考试网站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审查(所有报考者的资格审查结果于11月28日17:00前反馈完毕)。
网络报名资格审查合格不代表最终资格审查合格。报考者最终是否符合所报岗位条件要求由四川旅游学院负责的面试资格审查、考核中的复核和报送省教育厅前我单位审核确认的结果最终确定。在招聘的任何环节发现报考者不符合报考条件、弄虚作假、违反回避制度的,报考或聘用资格一律无效,且责任自负。
5.确认缴费。通过资格初审的应聘人员按网络提示缴纳笔试考务费。根据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四川省财政厅《关于重新公布人力资源保障部门行政事业性收费的通知》(川发改价格〔2017〕472号)文件规定,笔试每科收费50元,本次笔试共缴费100元。缴费成功后将不能再更改报名信息,除岗位取消情况外概不办理退费手续。逾期未缴费者,视为自动放弃。
6.打印《应聘资格审查表》。缴纳了笔试考务费的报考者,须及时登录成都人事考试网,按网络提示打印《应聘资格审查表》2份,供面试资格审查时使用。
(四)岗位调整
招聘岗位的报考人数(以缴费为准,下同)与招聘名额之比未达到本公告规定的笔试开考比例的,由四川旅游学院调减该岗位招聘名额或取消该招聘岗位。调减或取消的情况,由四川旅游学院于2020年12月2日在四川旅游学院网站上向社会公布。已缴费但招聘岗位被取消的报考者,成都人事考试网将于2020年12月14日前通过网络平台退还笔试考务费到其支付账号。
(五)打印准考证
网上报名并缴费成功的报考者,请于规定时间凭报名时的姓名和身份证号登录成都人事考试网打印本人《准考证》。在考试当天,报考者须持本人准考证和身份证(不含旧版临时身份证和过期身份证、身份证复印件、户口簿)按准考证指定的时间和考场参加笔试。逾期未打印准考证,以及相关证件不符合规定要求而影响考试的一切责任由报考者自行承担。
五、考试
本次公开招聘采取综合淘汰的考试方式进行。考试包括笔试和面试。
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的有关规定,结合四川旅游学院实际,本次笔试开考比例(有效报考人数与招聘岗位的招聘人数之比)不低于3:1。 (编辑:wen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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