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09-30 16:52:18 成都人事考试网 https://sc.huatu.com/ 文章来源:成都人事考试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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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新津县委组织部
新津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新津县2015年公开遴选
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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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公务员法》和《成都市公务员公开遴选实施细则(试行)》规定,经中共成都市委组织部、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成都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同意,新津县面向全省公开遴选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以下简称参公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遴选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考试与考察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公开遴选。
二、遴选名额及职位要求
计划遴选参公人员4名。具体职位、人数和条件要求详见《新津县2015年公开遴选参公人员职位情况表》。
三、遴选对象及条件
(一)遴选对象
四川省级以下各级机关及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在编在岗公务员和参公人员(新津县内在编公务员<参公人员>除外)。
(二)遴选条件
1.具有良好的政治、业务素质,品行端正,实绩突出,群众公认;
2.具有公务员身份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工作人员身份;
3.具有2年及以上基层工作经历(截止2015年10月)和2年及以上公务员工作经历(即2013年10月及以前进入公务员<参公人员>队伍);
4.公务员年度考核均为称职以上等次;
5.具有公开遴选职位要求的条件;
6.年龄不超过35周岁(1980年10月1日及以后出生)
7.具有大学本科以上文化程度;
8.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三)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的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2.受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
3.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到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服务年限或对转任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4.尚在新录用公务员试用期的;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四、报名方式和时间
(一)报名方式:本次考试采取网上报名方式,报名网站:成都人事考试网(www.cdpta.gov.cn)。
(二)本次考试不设现场报名。
(三)报名时间
网上报名: 2015年10月8日00:00至10月15日23:59。
审核照片: 2015年10月8日09:00至10月16日17:00。
资格审查: 2015年10月8日10:00至10月16日17:00。
网上缴费: 2015年10月9日00:00至10月17日23:59。
五、报名程序
遴选人员报名前应认真阅读本公告以及《新津县2015年公开遴选参公人员职位情况表》等信息。
(一)网上注册。报考者按网络提示进行注册,填写个人基本信息并上传照片(已经注册的报考者可直接登录报名,填报职位)。电子照片须为本人近期免冠正面证件照,格式为JPG,像素为102(宽)×126(高),大小在20KB至160KB之间。成都市人事考试中心将对报考者所传照片的质量在网上进行审核,并在报考者注册后的1个工作日内提出审查意见。对照片质量审查不合格的,报考者需按要求重新上传。
(二)选择职位。照片审查合格的报考者,在网上选择报考职位后,如实、准确填写《新津县2015年公开遴选参公人员报名信息表》的各项内容并认真核对,准确无误后提交。
(三)资格审查。报考者提交《新津县2015年公开遴选参公人员报名信息表》后的1-2个工作日,登陆成都市人事考试网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审查。网络报名资格审查合格不代表最终资格审查合格。
(四)报名缴费
1.缴费方式:本次考试采用网上缴费方式,不设现场缴费。
2.收费标准:根据四川省物价局、财政厅川价费〔2003〕237号文件规定,笔试每人每科50元。
3.缴费确认:缴费完成即为报名成功,逾期未缴费者,视为自动放弃。除职位取消情况外概不办理退费手续。缴费成功后打印《新津县2015年公开遴选参公人员报名信息表》一式两份,供资格复审时使用。
(五)打印准考证。报名成功的报考者于2015年10月20日至24日登陆成都人事考试网,按照网络提示打印准考证。不具备打印条件的报考者,可持本人有效身份证到成都市人事考试中心打印。逾期未打印者,视为自动放弃。
(六)报名要求
1.报考职位。报考者根据自身情况和拟报考职位的资格条件要求,每人限报考一个职位。
2.信息真实。报考者应对网上报名的个人信息材料和上传的电子照片负责,如不符合报考条件或填报信息不实,责任自负。
3.网络报名资格初审合格不代表最终资格审查合格。资格审查工作贯穿遴选全过程,在遴选的任一环节发现报考人员不符合遴选资格条件或弄虚作假的,将随时取消考试(遴选)资格,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遴选人员本人承担。
4. 遴选人员网上打印准考证时所留联系方式应准确无误,在公开遴选期间保持通讯畅通;联系方式变更后,应主动告知遴选单位。若因本人填报电话有误或其他原因而无法联系本人,造成的后果由遴选人员本人承担。
六、考试方式
考试采用笔试加面试方式进行。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以各占50%的比例计入总成绩,满分为100分(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一)笔试
1.笔试科目:《职业能力倾向测验》、《公共基础知识》。
笔试成绩=《职业能力倾向测验》×50%+《公共基础知识》×50%
职业能力倾向测验 教材+真题+预测试卷 |
公共基础知识 教材+真题+预测试卷 |
2.笔试时间:2015年10月24日(星期六)(具体时间、地点见《笔试准考证》)。
3.开考比例为1:3。在报名缴费工作结束后,对未达到上述开考比例的职位,由遴选主管机关统一安排,相应缩减或取消该职位录用名额(缩减或取消情况将于2015年10月19日在新津人社网(www.xjhrss.gov.cn)公布)。已缴费但遴选职位被取消的报考者,可于2015年10月21日17:00前凭本人身份证到成都市人事考试中心办理退费,逾期不再受理。
4.笔试成绩公布:笔试成绩于2015年11月11日前通过新津人社网(www.xjhrss.gov.cn)公布。
(二)资格复审
1.资格复审通知:根据考生笔试成绩,按照面试考生人数与遴选职位人数3: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进入资格复审人员名单。最后一名笔试成绩相同的,可一并进入资格审查。进入资格复审人数达不到该职位录用名额3倍的,该职位符合条件的笔试人员可全部进入资格复审。资格复审名单、时间、地点及要求将在新津人社网(www.xjhrss.gov.cn)公布。
2.资格复审方式:资格复审时须提供本人《准考证》、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报名资格条件相关证明(学历证、学位证、职称资格证、奖励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公务员(参公人员)登记表》复印件(需加盖公务员管理部门公章)、所在单位以及人事主管部门同意报考证明材料原件(内容为姓名、性别、民族、出生年月、文化程度、参加工作时间、入党时间、现任职务、是否同意报考等,证明材料必须按照人事管理权限由所在单位及上级主管部门加盖印章)、《新津县2015年公开遴选参公人员报名信息表》两份、近期1寸免冠彩色照片2张。资格复审合格者领取《面试通知书》。
3.资格复审要求:资格复审时,如发现报考者不符合报考条件或弄虚作假,将取消面试资格,造成损失由本人承担。逾期未参加资格复审者,视为自动放弃。资格复审不合格或逾期未参加资格复审而产生的空缺,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
(三)面试
1.面试时间、地点:详见《面试通知书》。
2.面试方式:
相关事宜将在新津人社网(www.xjhrss.gov.cn)另行通知。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未达到60分者为不合格,取消遴选资格。
3.面试开考比例。按照面试人数与遴选岗位3:1比例开考。同一遴选职位的面试考生与遴选人数之比低于3:1开考比例的,经遴选主管机关同意,可按2:1比例进行面试。
4.收费标准:根据四川省物价局、财政厅川价费〔2003〕237号文件规定,收取面试费80元/人。
(四)总成绩公布
总成绩及进入体检人员名单在面试结束后10天内通过新津人社网(www.xjhrss.gov.cn)公布。
七、体检
(一)依据遴选职位及遴选人数,按照考生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确定进入体检人员名单。如总成绩(折合分数四舍五入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相同,按面试成绩排序,如总成绩和面试成绩相同,按笔试科目《职业能力倾向测验》成绩排序。面试人员形不成竞争的职位,进入体检人员的面试成绩不得低于我县其他职位进入体检人员的面试最低成绩。
(二)体检标准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和《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规定执行。体检所产生的一切费用由进入体检人员本人承担。
(三)因进入体检人员未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参加体检或体检不合格出现的空额,按照该职位已参加面试人员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进入体检。
八、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由遴选主管机关组织进行实地考察。主要对考察对象的德、能、勤、绩、廉情况及其政治业务素质与公开遴选职位的适应程度进行全面考察,重点考察德的情况、工作实绩和群众公认程度。考察组将查阅个人档案、核实公务员(参公人员)身份等情况。
九、公示
遴选主管机关对考察合格的人员在新津人社网(www.xjhrss.gov.cn)进行公示,公示期7天。公示期间接受社会监督举报,举报者应以真实姓名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实的,取消其遴选资格。
十、办理调动
对公示无异议的拟遴选人员,报成都市公务员主管部门审批,按程序办理调动和任职手续。
十一、纪律和监督
为保证公开遴选工作的顺利进行,维护遴选工作的公正性、严肃性,本次遴选工作由新津县纪委(监察局)全程监督。监督电话:028-69704444
本公告由中共新津县委组织部、新津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咨询电话:028-82515565、82529716
中共新津县委组织部 新津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5年9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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