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08-26 18:30:25 成都事业单位考试网 https://meishan.huatu.com/sydw/ 加备考QQ群 热 加微信领资料 领 APP模考刷题 爆 文章来源:大邑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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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合理配置人才资源,根据《成都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办法》(成人社发〔2021〕26号)规定,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60名(详见附件),其中,拟面向从成都市应征入伍的退役大学生士兵或经组织选派在大邑县服务的高校毕业生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定向招聘10名。本次公开招聘进入事业单位的为编制内正式工作人员,招聘的工作人员按国家《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及相关规定,实行事业单位聘用制管理。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方式、对象及条件
(一)招聘方式
公开考试招聘。
(二)招聘对象及条件
1.应聘人员必须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爱岗敬业,事业心和责任感强;
(2)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招聘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体检符合相关要求;
(3)年龄(1987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
(4)委培、定向应届毕业生,须征得原委培、定向单位同意;
(5)应聘人员须于2022年8月31日前取得岗位要求的毕业证等相关证件;
(6)符合《成都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办法》有关回避的规定;
(7)具体岗位及应聘条件见《大邑县2022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表》。
2.岗位对象。
(1)01007、01036、01037、01038、01039、01043、01049、01057岗位只面向经组织选派服务于大邑县且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大学生志愿者定向招聘(服务期限认定截止时间2022年9月2日)。
(2)01031岗位只面向从成都市应征入伍的退役大学生毕业生士兵定向招聘(服务期限认定截止时间2022年9月2日)。
3.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应聘:
(1)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党籍、开除公职的;
(3)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
(4)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
(5)由人民法院通过司法程序认定的失信被执行人;
(6)有其它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行为的;
(7)截止2022年8月31日及以后仍然在读的全日制高校学生。
二、招聘单位、岗位和人数
具体情况详见附件《大邑县2022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表》。
三、报名方式
本次考试采取网上报名,不设现场报名。应聘人员在规定报名时间内登录成都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http://cdhrss.chengdu.gov.cn/),点击“个人服务—人事考试”栏进入成都人事考试网报名。选择完全符合应聘资格条件的岗位进行报名。(网络报名技术咨询电话:028-12333)
四、报名缴费时间
网上报名:2022年8月29日09:00至9月2日17:00。
资格审查:2022年8月29日09:00至9月3日12:00。
网上缴费:2022年8月29日09:00至9月3日17:00。
准考证打印:2022年9月21日至9月23日。
五、报名程序
应聘人员报名前应认真阅读本公告以及《大邑县2022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表》(附件)等信息。
(一)网上注册
报考者按网络提示进行注册填写个人基本信息,并上传照片(已经注册的报考者可直接登录报名,填报职位)。电子照片须为本人近期免冠正面证件照,格式为jpg,像素为102(宽)×126(高),大小在20KB至160KB之间。报考人员可下载并使用自动审核程序处理后上传照片,系统会自动审核照片。不按规定上传照片者,将无法通过资格初审和缴纳报名费。上传照片与本人不符的,将不能参加本次考试。
(二)填报信息
上传照片审查合格的应聘人员,在网上选择应聘岗位后应如实、准确填写《大邑县2022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应聘资格审查表》的各项内容并认真核对,确认无误后提交。在“毕业学校”、“所学专业”栏务必填写本人毕业证上规范化的学校名称和专业;在“个人简历”栏注明目前的工作状况,并认真核对,确认无误后提交。如因填写错误、不完整、不准确造成资格审查不通过的,应聘人员修改后,在报名截止前可重新提交。报名截止后,将不能报名和再提交,由此产生的后果由应聘人员自行承担。
(三)资格审查
本次公招由大邑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进行网上资格审查。报考者提交《大邑县2022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应聘资格审查表》后的1-2个工作日(节假日顺延),登录成都人事考试网站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审查。网络报名资格审查合格不代表最终资格审查合格。资格审查工作贯穿公招全过程,在招聘的任一环节发现报考人员不符合报考条件或弄虚作假的,均取消其报考(聘用)资格。
(四)报名缴费
1.资格初审合格的应聘人员按网络提示缴纳笔试考务费。缴费截止时间:2022年9月3日17:00,逾期未缴费者,视为自动放弃,缴费成功后将不能再更改报名信息,除岗位取消情况外概不办理退费手续。按照四川省发展改革委员会、四川省财政厅《关于重新公布人力资源保障部门行政事业性收费的通知》(川发改价格〔2017〕472号),笔试每科收费50元,两科共计100元。笔试合格进入面试的人员,在领取面试通知书时需另行缴纳面试考务费80元。
2.申请免缴考务费的应聘人员,请先进行网上缴费。享受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镇、农村家庭考生凭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证明、特殊困难证明;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考生凭其家庭所在地的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或学校学生处出具的农村特困家庭证明、特殊困难证明;父母双亡、父母一方为烈士或一级伤残军人,且生活十分困难家庭的考生凭民政部门出具的父亲或母亲烈士证明、父亲或母亲一级伤残军人证明,当地相关部门出具的父母双亡证明等有效材料,于2022年9月13日前的工作日内到成都市人事考试中心(地址:成都市清江东路118号)办理退费手续。逾期未办理者,不再免考务费。
(五)打印准考证
应聘人员须在规定时间内凭报名时的姓名和身份证号登录成都人事考试网自行打印笔试《准考证》。逾期未打印者,视为自动放弃。
六、报名要求
(一)应聘人员按照公布的招聘岗位、应聘资格条件及要求报名。每位应聘人员限报一个招聘岗位。应聘人员本人的有效毕业证及其所载学历和专业名称,应与资格条件要求相符,不符者请勿报名,以免笔试后资格审查不合格,由此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应聘人员本人承担。
(二)报名时应聘人员提供的信息和材料应该真实完整,任何环节如发现不符合应聘资格条件或弄虚作假者,将随时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应聘人员本人承担。
(三)应聘人员网上打印准考证时所留联系电话应准确无误,在公开招聘期间应保持通讯畅通。应聘人员因联系电话有误、通讯不畅通而造成的一切后果由应聘人员本人承担。
(四)如应聘人员在公开招聘期间身份证遗失不能及时补办有效证件的,须持户口所在地公安部门出具的贴有本人照片并加盖鲜章的常住人口登记表或临时有效身份证件。
(五)应聘人员缴纳笔试考务费后应及时登录成都人事考试网,按提示打印《大邑县2022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应聘资格审查表》一份,供面试资格复审时使用。
七、开考比例
岗位报名人数与岗位招聘人数之比原则上不低于3∶1方可开考,确属特殊岗位或紧缺专业的,经大邑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同意后可将岗位报名人数与岗位招聘人数之比放宽到2∶1。达不到上述比例的,相应调减该招聘岗位的招聘人数直至取消该招聘岗位。
调减或取消招聘岗位情况将于2022年9月13日前通过大邑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day.gov.cn)公布。
已缴费但招聘岗位被取消的报名人员,成都人事考试网将于2022年9月24日前通过网络平台退还笔试考务费到其支付账号。
八、考试时间、地点及成绩公布
本次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
(一)笔试
1.笔试时间:暂定2022年9月24日(具体时间详见准考证)。
2.笔试地点:见《准考证》。
3.笔试科目:《职业能力倾向测验》和《公共基础知识》。
4.笔试时须携带本人《准考证》和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
5.笔试成绩计算
职业能力倾向测验成绩×50%+公共基础知识成绩×50%
6.政策性加分
(1)①经组织选派的大学生志愿者、大学生退役士兵,按照有关文件规定享受加分政策。②报考定向招聘岗位(01007、01031、01036、01037、01038、01039、01043、01049、01057岗位)的大学生志愿者及退役大学生士兵,不再享受政策性加分。③已按规定享受过政策性加分、定向招聘等优惠政策,考入了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的人员再次参加招考的,不再享受加分、定向招聘等优惠政策。
(2)符合政策性加分条件的大学生志愿者,须服务期已满,且考核合格(服务期限认定截止时间2022年9月2日,以报名截止时间为准)。需提供:①《服务证书》原件及复印件;②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符合招聘条件的退役大学生士兵,需提供:①普通高等教育《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②《退役证》以及团以上奖励证书(证明)原件及复印件;③有效《居民身份证》原
以上资料待缴纳了笔试考务费后,于2022年9月14日上午9:00-12:00,下午13:00-17:00(只限当日)交大邑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与工资福利科(联系电话:028-88280039,地址:大邑县邑新大道192号504办公室),经审查符合条件的按规定加分。材料不齐或逾期未交材料的,不予受理、责任自负。
7.笔试总成绩=笔试成绩+政策性加分
8.笔试总成绩将于笔试结束后15个工作日内在大邑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day.gov.cn)公布,不再单独进行电话通知,请考生及时关注相关信息。根据《四川省人事考试查分规则》规定,本次考试均为客观题科目,不受理成绩核查申请。缺考笔试科目或笔试成绩为0分的报考者,视作自动放弃,取消报考资格。
(二)资格复审
1.开考比例为3∶1的岗位按照同一招聘岗位进入面试人数与岗位招聘人数3∶1的比例确定进入资格复审;开考比例为2:1的岗位,按照同一招聘岗位进入面试人数与岗位招聘人数2:1的比例确定进入资格复审。
2.资格复审时间:见笔试总成绩公示。
3.资格复审地点:大邑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大邑县邑新大道192号)。
4.资格复审由大邑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大邑县纪委监委全程监督,须提交下列资料:
(1)①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②报名资格条件的相关证明(毕业证、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相关证书等)原件及复印件(执外国文凭者,需同时提供国家教育部认证的留学学历证明原件);③报考定向岗位(01007、01031、01036、01037、01038、01039、01043、01049、01057岗位)的,还需提供《服务证书》、《退役证》(服务期限认定截止时间2022年9月2日)原件及复印件;
(2)1寸免冠近照1张。
(3)《大邑县2022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应聘资格审查表》1张。
5.资格复审合格者缴纳80元面试考务费,现场领取《面试通知书》。
6.资格复审不合格或逾期未参加资格复审而产生的岗位空额,按各岗位笔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名依次递补下一名考生进行资格复审,递补只进行一次。
7.按照同一招聘岗位进入面试人数与岗位招聘人数3∶1的比例依次确定进入面试人员,同一招聘岗位的实际参加面试人数与招聘人数之比不低于2∶1,达不到上述比例的,相应调减招聘人数。对无法调减,形不成竞争的岗位,按照《成都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办法》(成人社发〔2021〕26号)第二十七条规定办理,即进入面试人员折合后考试总成绩,不得低于此次公招其他达到面试比例岗位进入体检人员(不含递补进入体检的人员)的最低考试总成绩,方可进入体检。
8.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将在大邑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day.gov.cn)上进行公布。
(三)面试
1.面试时间:见《面试通知书》。
2.面试地点:见《面试通知书》。
3.面试由大邑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大邑县纪委监委全程监督。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
4.考试总成绩计算
考试总成绩=笔试折合成绩(即:笔试总成绩×50%)+面试折合成绩(即:面试成绩×50%)。
5.面试当日,考生未按规定时间到考场候考的视为放弃面试资格,由此出现的空缺不再递补。
九、体检及考察
大邑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依据招聘岗位及招聘人数,按照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确定进入体检、考察人员名单(如总成绩相同,按笔试成绩排序;如笔试成绩相同,按《职业能力倾向测验》成绩排序)。
体检、考察由大邑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大邑县纪委监委全程监督。体检安排在二级甲等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不合格的考生可以申请一次复检,复检安排另外一家二级甲等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参照《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通知》(国人部发〔2005〕1号)、《体检操作手册》《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修订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3〕58号)、《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 》(人社部发〔2016〕140号)等文件执行。公告发布后至本次公招体检实施时,如国家出台体检新规定,按照新规定执行。体检所产生的一切费用由进入体检人员本人承担。
因进入体检人员未按要求参加体检或体检不合格出现的空额,按照进入面试人员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进入体检(如考试总成绩相同,按笔试成绩排序;如笔试成绩相同,按《职业能力倾向测验》成绩排序),递补只进行一次。
考察工作参照《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中组发〔2021〕11号)文件规定执行,公告发布后至本次公招考察实施时,如国家出台考察新规定,按照新规定执行。因进入考察人员本人原因导致无法进行考察或考察不合格出现的空额,按照进入面试人员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进入体检和考察(如考试总成绩相同,按笔试成绩排序;如笔试成绩相同,按《职业能力倾向测验》成绩排序),递补只进行一次。
十、公示
按照考试、体检和考察结果择优确定拟聘用人员,对拟聘用人员公示7个工作日。对公示期间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应聘资格条件的,取消该拟聘人员的拟聘资格,出现的空额不再递补。
十一、聘用及报到
(一)拟聘用人员均由大邑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理相关聘用手续。
(二)拟聘用人员应在招聘单位规定的时限内向单位报到。未经招聘单位同意,逾期未报到者,视为自动弃权。
(三)聘用人员应在本县工作5年后,方可办理人员调动手续。
(四)新聘用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间有严重违规违纪行为或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予以解聘。
(五)因逾期未报到、自愿放弃和试用期不合格而缺额的不再递补。
十二、待遇
招聘的事业人员,签订聘用合同,工资福利待遇按单位性质及单位同类人员标准执行。
十三、纪律和监督
招聘单位和工作人员在公开招聘中,应确保信息、过程、结果公开,接受社会及有关部门的监督。对违反规定、弄虚作假聘用的人员一经查实,取消其聘用资格,并对相关人员按照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为保证我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顺利进行,维护招聘工作的公正性、严肃性,欢迎社会各界予以监督(监督举报电话:大邑县纪委监委派驻县委组织部纪检监察组 028-88224233)。
本公告的解释权属大邑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咨询电话:028-88280039。
大邑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2年8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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